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3-27 17:11:27 来源:重庆办事处 作者:重庆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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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产业工会代办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关心坚守防疫抗病岗位一线职工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关于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互助会维护职工保障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宗旨,现就加强疫情防控、做好保障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各区县、产业工会代办处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协助配合工会组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建立卫生防疫检查制度,定期对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减少人员聚集,完善基层单位联络沟通机制,积极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远程工作信息沟通。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各类会议、培训及会员服务活动。

二、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会员

各区县工会代办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地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互助会会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手套、消毒液等),具体申购方案须提前报办事处合规管理部备案,所需经费在各代办处本级管理经费中列支。联系人及电话:王秀梅13668020067

三、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慰问

我办设立疫情防控专项慰问金,对坚守疫情防控一线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互助会会员进行慰问。具体条件:1)会员目前在保障期内;(2)会员为医护、公安、交通、环卫、物流、服务保障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3)会员现已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慰问标准:按照10000/人标准发放慰问金。各区县、产业工会代办处按照及时发生、及时上报、及时慰问的要求,随时将《坚守疫情防控一线感染新冠肺炎互助会会员慰问花名册》(见附件)报办事处会员服务部,联系人及电话:郑璐17783508557、陈璐18983888783

四、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各区县、产业工会代办处要加强疫情防控和关爱会员宣传工作,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报送办事处。要认真收集整理疫情防控工作中先进典型事迹、感人故事、坚守岗位风采等内容,积极在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鼓舞和激励广大职工会员在党的领导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

 

附件:坚守疫情防控一线感染新冠肺炎互助会会员

慰问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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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214


附件

坚守疫情防控一线感染“新冠肺炎”互助会会员慰问花名册

区县、产业工会(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慰问金额

联系电话

























































注:符合慰问条件的会员需提交医院开具的新冠肺炎确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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